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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书店高质发展,北京各区实体书店扶持解读3 | 行业视点

日期: 20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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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及欧美一级特黄A片《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房山区实体书店健康发展,打造房山思想文化宣传阵地,满足全区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提升全民阅读活动,助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结合全区实际,特制订《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方案

中共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委宣传部

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财政局

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2日

附件:

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以下简称《支持意见》)及欧美一级特黄A片《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8]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整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按照全市实体书店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房山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为契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多元的实体书店体系,不断丰富书店产品和服务供给,切实增强实体书店的服务力、创新力和竞争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更好地满足全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精神文化需求,做精做强北京源文化品牌,持续建设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和北京源国际旅游休闲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建设标准。按照《指导意见》及《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实体书店建设布局。注重特色书店建设,培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实体书店。打造区域文化亮点,提升整体品牌,助力全民阅读工作开展。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提升市场活力,以创新增强经营能力,以技术促进智能发展。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升级、不断创新,着力打造实体书店线上线下多元经营模式。鼓励利用老旧厂房、腾退空间开办实体书店。支持企业结合区域优势资源,融入房山文化元素,开办特色书店。

坚持政策引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原则,整合资源、综合施策。根据实体书店兼具产业经营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双重属性,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培育多元市场主体,鼓励主业突出、多业态融合的复合型发展模式。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完成一家综合性书城和100家实体书店发展目标。在此基础上,完善支持实体书店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特色浓郁、功能完善、多元经营、效益明显、群众满意的实体书店发展格局,建立并完善15分钟公共阅读服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优化城乡布局

一是政府主导,新建一批。按照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结合商业网点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力推进城乡网点建设。重点对房山新华书店总店进行整体改造升级,挖掘新华书店的品牌优势,创新经营模式,打造一家集出版物售卖、阅读展示、培训活动等于一体的具有房山特色的综合性书城。在城关、拱辰、长阳等人口密集型街道社区、商业中心,以及窦店高端制造业基地、高教园区主题公园、文创产业园、星级饭店等重点区域,通过引进、合作等方式,力争新建一批风格各异、特色鲜明的实体书店,引领市民文化生活方式,提升人民群众对文化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遇见一家书店,体会一种温暖,领略一道风景、爱上一座城市”的文化氛围。

二是整合资源,提升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潜力大且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相对不足的重点地区,特别是实体书店数为零的乡镇街道,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室及老旧厂房等现有公共设施,充分利用风景名胜区、精品民宿、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建设现有资源,因地制宜,优化布局,整合休闲养生、乡村旅游、文艺活动、乡风民俗等文化旅游服务功能,力争改造提升一批符合需求、规模适宜、地方特色浓郁的特色书店和乡村书吧,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多业融合的发展格局。

三是完善政策,扶持一批。通过分级分类扶持政策,支持规模小、产品单一、经营困难的书店,不断丰富产品,增加造血功能;引导善经营、有特色、市场好的书店,不断增加投资、扩大经营,做大做强;鼓励悦读奇缘亲子图书馆、更读社等知名品牌书店、连锁书店,以及区内文创企业,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旅游景区、企业园区及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打造“实体书店+”等标志性特色书店,让书店与生活越来越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成为有温度、有故事、有品位的文化客厅。

(二)强化指导,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行业管理。落实国家和欧美一级特黄A片相关政策,结合房山实际,制定实体书店配套政策,分层分类做好规划,整合各方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加快建设、提升、扶持一批融合房山元素、引领社会风尚、突出阅读体验、注重文化创意的实体书店,合理打造15分钟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同时,鼓励支持在知识密集型企业、产业园区和人口密集型社区,建设24小时实体书店。

二是规范评审体系。制定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实体书店扶持办法,进一步细化评审标准、规范评审流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不断完善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行业领先、特色突出、读者喜爱的书店给予重点扶持,推动实体书店行业提质增效,向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发展。

三是推动公益服务。组织开展“房山区最美书店”“房山区全民阅读示范书店”等评选活动,鼓励支持实体书店组织承办或积极参与“4.23读书日”、“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等属地或全区文化公益活动,为广大读者提供图书推荐、名人讲座、读书沙龙、读书会、读者见面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

(三)注重创新,培育特色品牌

一是发挥地域优势。房山区作为“人之源”“城之源”,在人类发展史和北京建城史上都有着独特的历史地位和重要的文化价值。依托全区文博场所及旅游景点,特别是结合全区文旅融合发展战略,积极引导经营企业通过跨界融合的方式,探索“书店+旅游”创新模式,因地制宜,打造“有特色、聚人气”的特色文化空间和旅游产业项目。

二是注重特色发展。重点建设的特色书店,统一规划设计品牌标识、和运营管理。大力支持新华书店等传统书店,打破传统经营理念,突出房山文化内涵,实现多元发展。支持西西弗、更读社等连锁书店,扩大连锁经营范围,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一批中小型书店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提升全区实体书店行业整体竞争力。积极推动“文化+”及“24小时书屋”等创新模式,打造不同特色的实体书店。

(四)积极引导,促进融合发展

一是鼓励社会投入。鼓励房地产企业、综合性商业机构、等级景区及星级饭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以多种形式开办实体书店;支持街道乡镇、社区(村)利用闲置的公共空间或老旧厂房、疏解整治腾退空间开办实体书店;支持美丽乡村开办实体书店。

二是推进业态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多媒体等信息技术,围绕“图书+”和“文化+”,打造“书店+文创+沙龙+咖啡+生活元素”的新业态,实现以图书和文化为核心的业态融合,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智慧书城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

三是注重文化体验。充分发挥实体书店阅读资源聚合优势,不断丰富产品供给、拓宽服务平台、丰富文化体验,推进实体书店从传统低端经营向引领高端文化消费转型,打造更多有品质、有味道的新型实体书店,吸引更多读者参与阅读和文化消费。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3月)

深入基层调研,摸清发展底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争取项目资金,制定发展措施,对照总体要求,拟定工作推进计划,加强宣传引导,落实主体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11月)

根据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采取新建、合作和引进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体书店建设项目,加强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有序推进实体书店建设。

(三)验收迎检阶段(2020年12月)

组织相关专家组和第三方对已完成的实体书店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踏勘,落实好扶持资金,并全面做好迎接欧美一级特黄A片实体书店年度任务验收各项准备,确保完成既定指标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实体书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大规划、政策、标准等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强监督检查,营造竞争有序、公平参与的市场环境。

(二)综合施策,优化服务。逐步完善实体书店建设政策体系,简化审批手续,提供绿色通道,落实“先照后证”要求,为实体书店设立和经营提供便利服务。对实体书店开展其他经营业务的,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开办书店。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推动实体书店发展的合力,使书店行业进入良性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突出亮点,打造品牌。积极引导实体书店,对接周边区域文化消费市场需求,充分挖掘自身潜力,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手段,打破传统模式,鼓励多种经营,实现特色发展。同时,抓住重点,突出特色,鼓励扶持优秀实体书店,围绕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设计、旅游咨询等文化生活功能,在发展中不断创新,逐步形成一批知名度高、经营效益好、核心竞争力强的品牌特色书店。

(四)总结经验,扩大宣传。实体书店作为欧美一级特黄A片全国文化中心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督查重点,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在加强专家指导的同时,通过组织评优选优,认真总结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知晓、关注身边的实体书店,形成全方位、多领域的宣传推广格局,不断提高全区实体书店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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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实体书店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中宣部等11部委《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文件精神,推进房山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打造首都文化宣传阵地,促进实体书店健康发展,根据《欧美一级特黄A片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京宣发〔2019〕43号)和《欧美一级特黄A片实体书店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京宣发〔2019〕46号),特制订《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实体书店扶持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实体书店扶持办法

中共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委宣传部

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财政局

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2日

附件:

欧美一级特黄A片房山区实体书店扶持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欧美一级特黄A片《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8]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关于实体书店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房山区实体书店健康发展,打造房山思想文化宣传阵地,满足全区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提升全民阅读活动,助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结合全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扶优扶新、打造文化品牌、发挥示范作用”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定实体书店经营、管理、特色、效益等多方面情况,给予相应的政策与资金扶持,进一步促进实体书店健康发展,实现行业升级转型。

第三条 实体书店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应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运营服务保障,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满足全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第二章  扶持必备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 在房山区依法注册设立的持续正常经营的实体书店。

第五条 扶持资金支持的实体书店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一)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致力于传统经典文化传承;

(三)符合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及建设规划;

(四)拓展阅读服务空间,营造全民阅读良好氛围,为读者提供阅读、讲座、消费体验等公共文化服务;

(五)坚持服务特定群体,特别是致力于为儿童、妇女、学生、农民、残障人士提供阅读服务;

(六)充分体现房山历史文化元素,在定位和经营上具有鲜明特色;

(七)守法经营,未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且无其它违法记录;

第六条 每家实体书店,限报一项扶持类型。通过其他途径已经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影响在区内扶持申报。已获市、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第三章  扶持方式和种类

第七条 按照《欧美一级特黄A片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指南》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体书店发展实际,分为新建实体书店一次性补贴和年度优秀扶持,补贴和扶持实体书店种类分为:综合类书店、专业特色类书店、区域类书店、24小时书店、农村(社区)类书店

第八条 新建书店是指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当年开办的书店。

第九条 综合类书店是指经营全品种图书的规模较大的书店。

第十条 专业特色类书店是指富有经营特色、形成专业定位、具备一定品牌影响的书店。如学术书店、艺术书店、少儿书店、科技书店、音乐书店、古籍书店等民营中小型专业书店和旧书书店。

第十一条 区域类书店是指在乡镇街道核心商区、景区、社区、学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经营的书店。

第十二条 24小时书店是指24小时全天候开放的实体书店。

第十三条 农村(社区)类书店是指满足农村读者和社区居民阅读文化需求的行政村、社区实体书店。

第十四条 新建类书店的扶持仅限2020年当年;年度优秀扶持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扶持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  扶持标准

第十五条 依照本扶持办法,每年在全区实体书店范围内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 新建类实体书店经营面积在500㎡(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办支持15万元;经营面积在200㎡(含)—500㎡的给予一次性开办支持10万元;经营面积在100㎡(含)—200㎡的给予一次性开办支持5万元;经营面积在50㎡(含)—100㎡的给予一次性开办支持3万元;经营面积在20㎡(含)—50㎡的给予一次性开办支持2万元。

第十七条 现有正常营业书店自登记注册当日起算,经营时间满一年以上,且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依据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获选的单位将获得相应的扶持资金:

(一)综合类书店扶持金额15万

(二)专业特色类书店扶持金额10万

(三)区域类书店扶持金额5万

(四)24小时书店、农村(社区)类书店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扶持金额2万

(五)本年度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群众满意率较高的大型综合类实体书店,经评审组推荐为“房山区最美书店”和“房山区全民阅读示范书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20万

第十八条 评选数量及扶持金额按当年专项资金预算分配。

第十九条 除资金扶持外,获选单位还将优先获得参加各级图书展销、阅读推广、对外交流、业务培训等机会,提高实体书店知名度和社会效益。同时,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将调配优质资源,为获选单位提供阅读活动指导、资源配送等服务。

第五章  申报、评审流程

第二十条 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的申报、评审、绩效评价日常管理工作由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房山区实体书店年度扶持资金预算和扶持项目申报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二十一条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发布年度项目征集公告,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由属地街道乡镇初审后,向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

第二十二条 设立扶持项目评审专家组。申报项目由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项目评审专家组评定,并经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审检后确定。

第二十三条 扶持项目申报单位需真实、准确和完整填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部门。对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单位,视情况给予停止拨款、收回经费等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 扶持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房山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一);

(二)《房山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二);

(三)举办图书文化推广活动及经营成绩图片资料;

(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获奖情况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五条 评审专家组结合审核各单位申报材料及实地勘察情况,按照《房山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评分细则》(另行制定)进行评分,以最终得分高低确定拟获选名单。

第二十六条 区文化和旅游局对评审结果在房山区政务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核定支持经费,并统一报批后拨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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